销售侵权玩具,玉林本地4商家成被告

发布日期:2018-04-27 10:53:54

游戏机、玩具车,销售这些看似普通平常的玩具商品,却惹上侵权官司,本地多家玩具店、商城被广东同一家娱乐公司诉至玉林市中级法院。这是怎么一回事?


本地4商家

被诉销售侵权玩具

这系列玩具侵权案的同一原告是广东某娱乐公司,其经营玩具,拥有“飓风战魂”“超级飞侠”“铠甲战士”“铁甲勇士”“铁甲战士”等注册商标。

而被起诉的商家为本地3家个人户经营的玩具店及1家商贸公司,他们都销售印有“飓风战魂”“超级飞侠”“铠甲战士”“铁甲勇士”“铁甲战士”等商标的玩具。其中,他们最少销售其中1种玩具商品,多者则销售了4种。广东某娱乐公司认为他们所销售的这些玩具商品都是假冒了自己公司的注册商标,遂以每个涉案的玩具商品诉一案,每案索赔2万元至6万元不等,因此这系列案件数加起来达11件。


法院认定构成侵权

3案和解8案判决

在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本地3家被诉玩具店的经营者都没到庭,只有一个经营者提供了书面答辩称,其拥有印有“超级飞侠”商标的玩具时并不知道是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由于在起诉前,广东某娱乐公司在市场上发现了4被告所销售的假冒其公司注册商标的玩具商品后,均向工商部门举报,为此4被告都因销售侵犯注册商标的行为受到了行政处罚。

玉林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广东某娱乐公司是拥有“飓风战魂”“超级飞侠”“铠甲战士”“铁甲勇士”“铁甲战士”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4被告所销售的印有“飓风战魂”等商标的玩具,侵犯原告的商标专用权,受到行政处罚,其行为构成侵权,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最终,这系列案的结果是,除了本地某商贸公司与广东某娱乐公司3件侵害商标权纠纷案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和解外,其余8件都通过法院判决。

由于原告不能举证证明因侵权所受损失及侵害人所获利益,法院结合每案实际情况,每案判赔4000元至5000元不等。(记者 陈梅 通讯员 梁开路 李延召)


来源: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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