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的童车无3C认证 南昌市民向淘宝网索赔1元

发布日期:2018-05-04 11:54:05

南昌晚报讯 全媒体主力记者邹鹏飞 在淘宝网上买了一款儿童三轮车,可是,快递送上门后却发现三轮车存在异味,且商家无法出示3C认证证书。近日,市民俞女士向本报投诉称,淘宝网没有起到监管责任,纵容违规商家销售无3C认证的产品,希望淘宝网公开道歉,并向淘宝网索赔1元。


消费者:

89元买的童车有很大异味

俞女士说,4月12日,她在淘宝网一家名叫“喜洋洋儿童玩具品牌店”的商店,花89元购买了一款儿童三轮车。

“下单后浏览网页时,看到这款商品有差评,理由是产品质量有问题。”俞女士提出退款,可商家称差评是同行恶意评价,让她不要介意。出于相信淘宝平台,俞女士没有再要求退款。4月19日,快递送上门后,俞女士发现三轮车的座椅有很多灰尘,还有摩擦的痕迹,而且车子的异味非常大。

俞女士立即与商家进行沟通,要求商家出示厂名厂址、3C认证报告,可商家没有提供相关信息。俞女士提供的聊天截图显示,商家解释称,“我们的证书是十几万元办的,怎么能随便看呢。”


没做好监管,市民向淘宝网索赔1元

3C认证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简称。国家规定塑料玩具要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即要有“CCC”标志。不过,3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只是一种最基础的安全认证,只能证明产品合格,不能证明产品性能是否优异。

俞女士通过淘宝网客服进行投诉,淘宝网垫付了89元。“儿童产品必须要有3C认证,可是这款产品被投诉后,依然在网上售卖,淘宝网没有做好监管,使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销售给消费者。”俞女士希望淘宝网向她公开道歉,并向淘宝网索赔1元。

4月24日,记者在淘宝网搜索发现,“喜洋洋儿童玩具品牌店”等多家店均在销售俞女士所购买的同款儿童三轮车。


淘宝网:

无3C认证产品已下架

4月24日,针对俞女士所反映的情况,记者联系了淘宝网消费者客服热线9510211,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向上级汇报后会答复记者。

4月26日,俞女士向记者反馈称,淘宝网客服已经与她联系,表示对商家进行了处罚,下架了该款产品,“他们答应在电话里道歉,公开道歉不可能”。

昨日,记者再次拨打淘宝网消费者客服热线,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无3C认证,已经对俞女士所购买的同款产品进行了下架处理,但对俞女士的其他要求无法满足。对于俞女士反映的“平台监管缺失”的问题,工作人员表示会把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记者,但截至发稿时,记者未接到反馈电话。


律师:

若商家及时下架问题产品

不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章思宇律师介绍,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责任的规定,明确了电商平台仅在三种情况下对消费者承担责任:

一是特定条件下的先行赔付责任,对于不能提供销售者或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追偿;二是网络交易平台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按照承诺承担责任;三是过错原则下的连带侵权责任,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且未采取必要措施,应当依法与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章思宇认为,淘宝网在收到俞女士明确、具体指向侵权信息的警告函、投诉后,如及时采取了积极、有效的处理、回复,删除链接、下架产品、处罚商家等措施,则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不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来源:南昌晚报,作者:全媒体主力记者邹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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