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启动
发布日期:2019-05-08 15:41:23
4月30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印发《2019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知识产权金融项目、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项目分2批申报,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周五)17:00前,第二批截止时间为10月18日(周五)17:00前;其他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周五)17:00前。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抓紧时间申报!
一、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
(一)申报主体
实施专利技术产业化的企事业单位。
(二)项目数量及经费安排
项目采取后补助的形式,计划立项110项,其中重点项目20项,每项扶持60万元;一般项目60项,每项扶持50万元;小微企业项目30项,每项扶持40万元。
二、知识产权金融项目
(一)专利权质押贷款项目
1.企事业单位类
(1)申报主体
利用专利权质押融资的企事业单位。
(2)项目数量及经费安排
项目采取后补助的形式,按利用专利权质押实际获得贷款额的1.5%给予扶持,且对同一单位的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服务机构类
(1)申报主体
提供专利权质押融资服务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不包括评估机构)。
(2)项目数量及经费安排
项目采取后补助的形式,按申报单位的服务对象获得专利权质押贷款的0.1%给予扶持,且对同一单位的支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专利保险项目
1.投保人扶持类
(1)申报主体
购买专利保险的企事业单位。
(2)扶持方式及标准
采取后补助形式,按投保费用的50%给予扶持,同一单位扶持经费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保险公司扶持类
(1)申报主体
开展专利保险工作的保险公司。
(2)扶持方式及标准
采取后补助形式,按申报项目所涉专利保险总保额的3%予以扶持,同一投保人的保额扶持经费不超过10万元,且同一单位扶持经费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培育项目
(一)申报对象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其分支机构
(二)项目数量及经费安排
项目采取后补助形式。
1.专利交易扶持:申报单位2018年度促成专利交易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按专利交易金额的1%予以扶持,每个单位扶持经费不超过120万元。
2.专利价值评估扶持:申报单位2018年度开展专利价值评估服务且年评估费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按评估费的8%予以扶持,且对同一单位的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企业专利导航项目
(一)申报主体
开展专利导航工作的企业。
(二)项目数量及经费
计划立项10项,每项扶持25万元,不足部分由企业给予配套(不少于5万元)。项目完成时限1年。
五、重点产业专利联盟项目
(一)申报主体
具有产业专利联盟性质或功能的组织机构、联盟工作机构。
(二)项目数量及经费
计划立项3项,每项经费20万元。项目完成时限1年。
六、重大科技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项目
(一)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
广州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广州市内依法注册/登记设立或在广州市内设立有分支机构、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二)经费标准
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评议项目共设不超过5个项目,每个项目扶持经费20万元。
七、专利维权及维权服务项目
(一)项目申报范围及种类
1.企事业单位专利维权项目
2.服务机构专利维权项目
3.专利维权援助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二)项目数量及经费
1.企事业单位专利维权项目
项目采取后补助形式。
(1)一个单位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专利维权项目,每项资助一般不超过20万元;国家、省、市级认定的重点企业维权每项资助不超过30万元;涉外专利维权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50万元。专利维权项目不重复资助,往年已获资助过的维权案例不得重复申报。
(2)特别重大的专利维权项目,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审定具体资助额度。
2.服务机构专利维权项目
项目采取后补助形式,一个单位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专利维权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20万元;涉外专利维权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30万元。专利维权项目不重复资助,往年已获资助过的维权案例不得重复申报。
3.专利维权援助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项目3个,每个项目经费不超过20万元。
4.申报单位数量多于资金项目安排数量时,按评分由高往低进行资助
八、专利保护促进项目
(一)项目申报范围及种类
1.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项目
2.配套国家、省重点保护项目
3.电商知识产权保护项目
4.会展知识产权保护项目
(二)项目数量及经费
1.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项目2个,每个项目经费10万元。
2.配套国家、省重点保护项目:按2018年度国家、省资助情况,市1:1资金配套资助。
3.电商知识产权保护项目共10个,每个项目经费10万元。
4.会展知识产权保护项目5个,每个项目经费10万元。
九、知识产权强企项目
(一)申报主体
未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示范、优势和强企单位的我市企业可申报市知识产权强企项目。
(二)项目数量及经费
本项目采取后补助形式。市知识产权强企项目计划立项5项,每项20万元。
上年度已认定的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单位,每个单位给予配套扶持资金10万元。
十、知识产权试点学校项目
(一)申报主体
知识产权工作处于起步期的广州地区高等院校(含高等职业院校),在2019年3月底前未被评为国家、省、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示范单位(已承接过此类项目的高校不再纳入申报主体范围)。
(二)项目数量和经费安排
本项目采取前补助形式,计划立项5项,每项20万元。
十一、行业协会知识产权服务项目
项目数量及经费:支持行业协会知识产权服务项目8个,每个扶持经费15万元。
十二、贯标项目
补助标准:本项目采取后补助形式,给予贯标企事业单位补助5万元、贯标辅导机构补助2万元(1家辅导机构当年所获该项补助累计不超过50万元)。
十三、中小微企业专利服务促进项目
(一)申报主体
经认定的市级以上科技园区、加速器、孵化器、众创空间(以下统称为园区)等管理部门。曾经立项但已验收通过的园区可再次申报。
(二)项目数量及经费
计划立项5项,每项20万元。
十四、区域专利工作促进项目
(一)申报主体
各区知识产权局。
(二)项目数量和经费
计划立项11项,每项30万元。
十五、科技创新活动知识产权服务项目
(一)申报主体
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社团、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
(二)经费安排
本项目计划安排项目8项,每项15万元。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一、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
(一)申报主体
实施专利技术产业化的企事业单位。
(二)项目数量及经费安排
项目采取后补助的形式,计划立项110项,其中重点项目20项,每项扶持60万元;一般项目60项,每项扶持50万元;小微企业项目30项,每项扶持40万元。
二、知识产权金融项目
(一)专利权质押贷款项目
1.企事业单位类
(1)申报主体
利用专利权质押融资的企事业单位。
(2)项目数量及经费安排
项目采取后补助的形式,按利用专利权质押实际获得贷款额的1.5%给予扶持,且对同一单位的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服务机构类
(1)申报主体
提供专利权质押融资服务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不包括评估机构)。
(2)项目数量及经费安排
项目采取后补助的形式,按申报单位的服务对象获得专利权质押贷款的0.1%给予扶持,且对同一单位的支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专利保险项目
1.投保人扶持类
(1)申报主体
购买专利保险的企事业单位。
(2)扶持方式及标准
采取后补助形式,按投保费用的50%给予扶持,同一单位扶持经费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保险公司扶持类
(1)申报主体
开展专利保险工作的保险公司。
(2)扶持方式及标准
采取后补助形式,按申报项目所涉专利保险总保额的3%予以扶持,同一投保人的保额扶持经费不超过10万元,且同一单位扶持经费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培育项目
(一)申报对象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其分支机构
(二)项目数量及经费安排
项目采取后补助形式。
1.专利交易扶持:申报单位2018年度促成专利交易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按专利交易金额的1%予以扶持,每个单位扶持经费不超过120万元。
2.专利价值评估扶持:申报单位2018年度开展专利价值评估服务且年评估费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按评估费的8%予以扶持,且对同一单位的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企业专利导航项目
(一)申报主体
开展专利导航工作的企业。
(二)项目数量及经费
计划立项10项,每项扶持25万元,不足部分由企业给予配套(不少于5万元)。项目完成时限1年。
五、重点产业专利联盟项目
(一)申报主体
具有产业专利联盟性质或功能的组织机构、联盟工作机构。
(二)项目数量及经费
计划立项3项,每项经费20万元。项目完成时限1年。
六、重大科技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项目
(一)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
广州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广州市内依法注册/登记设立或在广州市内设立有分支机构、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二)经费标准
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评议项目共设不超过5个项目,每个项目扶持经费20万元。
七、专利维权及维权服务项目
(一)项目申报范围及种类
1.企事业单位专利维权项目
2.服务机构专利维权项目
3.专利维权援助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二)项目数量及经费
1.企事业单位专利维权项目
项目采取后补助形式。
(1)一个单位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专利维权项目,每项资助一般不超过20万元;国家、省、市级认定的重点企业维权每项资助不超过30万元;涉外专利维权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50万元。专利维权项目不重复资助,往年已获资助过的维权案例不得重复申报。
(2)特别重大的专利维权项目,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审定具体资助额度。
2.服务机构专利维权项目
项目采取后补助形式,一个单位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专利维权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20万元;涉外专利维权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30万元。专利维权项目不重复资助,往年已获资助过的维权案例不得重复申报。
3.专利维权援助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项目3个,每个项目经费不超过20万元。
4.申报单位数量多于资金项目安排数量时,按评分由高往低进行资助
八、专利保护促进项目
(一)项目申报范围及种类
1.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项目
2.配套国家、省重点保护项目
3.电商知识产权保护项目
4.会展知识产权保护项目
(二)项目数量及经费
1.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项目2个,每个项目经费10万元。
2.配套国家、省重点保护项目:按2018年度国家、省资助情况,市1:1资金配套资助。
3.电商知识产权保护项目共10个,每个项目经费10万元。
4.会展知识产权保护项目5个,每个项目经费10万元。
九、知识产权强企项目
(一)申报主体
未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示范、优势和强企单位的我市企业可申报市知识产权强企项目。
(二)项目数量及经费
本项目采取后补助形式。市知识产权强企项目计划立项5项,每项20万元。
上年度已认定的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单位,每个单位给予配套扶持资金10万元。
十、知识产权试点学校项目
(一)申报主体
知识产权工作处于起步期的广州地区高等院校(含高等职业院校),在2019年3月底前未被评为国家、省、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示范单位(已承接过此类项目的高校不再纳入申报主体范围)。
(二)项目数量和经费安排
本项目采取前补助形式,计划立项5项,每项20万元。
十一、行业协会知识产权服务项目
项目数量及经费:支持行业协会知识产权服务项目8个,每个扶持经费15万元。
十二、贯标项目
补助标准:本项目采取后补助形式,给予贯标企事业单位补助5万元、贯标辅导机构补助2万元(1家辅导机构当年所获该项补助累计不超过50万元)。
十三、中小微企业专利服务促进项目
(一)申报主体
经认定的市级以上科技园区、加速器、孵化器、众创空间(以下统称为园区)等管理部门。曾经立项但已验收通过的园区可再次申报。
(二)项目数量及经费
计划立项5项,每项20万元。
十四、区域专利工作促进项目
(一)申报主体
各区知识产权局。
(二)项目数量和经费
计划立项11项,每项30万元。
十五、科技创新活动知识产权服务项目
(一)申报主体
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社团、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
(二)经费安排
本项目计划安排项目8项,每项15万元。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