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渊洁控诉美影厂侵权!《舒克贝塔》该跟谁拿版权?

发布日期:2019-12-03 16:08:44
中外玩具网 12月3日讯】 “舒克舒克舒克 ,开飞机的舒克;贝塔贝塔贝塔贝塔,开坦克的贝塔”...是否不由自主地就跟着唱了起来呢?
 
 
80、90后们对这首歌应该都非常熟悉吧?没错,这是动画片《舒克和贝塔》的主题曲。鼠年将至,又到了老鼠相关IP关注度飙升的时候了。然而在11月24日,著名作家郑渊洁在微博控诉上海美影厂权的衍生产品侵权?这是怎么回事呢?
 
众所周知,《舒克和贝塔》系列动画片改编自童话大王郑渊洁的原著漫画,讲述了两只小老鼠飞行员舒克和坦克手贝塔的神奇冒险经历,1989年上海美影厂将其改编成动画片在电视台播出,风靡中国,成为了一代人经典回忆,距今已经整整三十年了。
 

美影厂1989版舒克贝塔

 
2019新版舒克贝塔
 
郑渊洁在微博中写道,“美影厂拍摄的这部动画片的著作权归美影厂所有。但是,如果美影厂将该动画片中的美术形象、角色名称等比如‘舒克和贝塔’从动画片中拎出来印在服装上销售,需要我另行授权。如果没有我授权,就触犯了《著作权法》第十二条之规定。”

 
郑渊洁还列举了几个此前的例子,比如2011年美影厂单方授权美特斯邦威生产印有“舒克贝塔”图案的T恤、2016年美影厂单方授权江苏凤凰美术出版社出版根据1989版《舒克和贝塔》动画改编图书、2014年美影厂注册第14761540号“舒克贝塔”商标,等等。在所举例子中,有关公司和部门都支持了郑渊洁的权益,维权成功。比如美特斯邦威立即停止侵权而且高管从上海到北京向他道歉、国家版权局认定江苏凤凰美术出版社侵权并下架和销毁所有侵权《舒克和贝塔》出版物、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美影厂申请注册的第14761540号“舒克贝塔”商标无效,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归演绎者所有。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以其他形式使用该演绎作品时,需获得原著作者授权。
 
郑渊洁认为,美影厂经其授权拍摄了动画片《舒克和贝塔》,美影厂拍摄的这部动画片的著作权归美影厂所有。但是,如果美影厂将该动画片中的美术形象、角色名称等比如“舒克和贝塔”从动画片中拎出来印在服装上销售,需要他另行授权。没有原著作者创造的“舒克贝塔”,哪来的动画片里的“舒克贝塔”的美术形象?如果没有他授权,美影厂单方对“舒克贝塔”美术形象进行商业使用,触犯了《著作权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即使注册了相关商标也不能使用,因为触犯了《刑法》和《著作权法》。
 

郑渊洁还发出了此疑问:"有一件事情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自上海美影厂1989年拍摄动画片《舒克和贝塔》以来,该厂从未找过我要授权开发生产“舒克和贝塔”衍生产品。这么多年来,其一直不遗余力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侵犯我的著作权,单方面四处授权生产“舒克贝塔”衍生产品,给合作方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你们为什么不找我要授权呢?我等了三十年啊。"
 

中国建设银行获授权的“舒克贝塔”衍生品
 
而在11月25日,美影厂官方微博则发布了《致关心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的各位》,对郑渊洁的声明做了间接的回应。
 

美影厂称,“动画片形象造型和原著小说,分别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美术作品和文字作品。动画片形象造型是上美影原创的美术作品,上美影对其享有完整的著作权,有权独立对外进行形象造型衍生品的授权开发,在法律上不需要经过原小说作者的授权。”
 
“我厂注意到,上美影曾经的合作者就相关小说作品也在进行商业开发,我们尊重他们的创作,也祝愿他们取得商业成功。”
 
在该条微博评论下,有位网友这么评价:”看来双方各持己见。法律法规到底又是如何规定的呢?如真如美影厂声明所述,郑渊洁先生为什么每次都又能打赢官司呢?一系列疑问,一系列的问题并没有得到答案,行业需要法律和法院权威专家们给出专业解答。否则,请敢花大钱拿授权呢?希望双方给行业和粉丝们确定的答案。“
 

该网友道出了大部分被授权商的心声。双方各持己见。孰是孰非,待法律来裁决吧。中外IP授权将对这一版权风波保持关注~
 

中外IP授权在此也提醒各位被授权商们,在与授权商合作时,需要看看授权书中是否有原版权方授权其开发衍生产品的条款,以免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中外玩具网,作者:Tris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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