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飞动漫维权遭遇“滑铁卢”?凸显产权保护艰辛

发布日期:2016-11-05 11:27:25

“中国动漫第一股”广东奥飞动漫最近在深圳的维权行动,因遭遇涉案零售商的抱团激烈反抗,为保护代理律师免受其扰,多件起诉案件被迫撤消。奥飞动漫方面表示,撤诉不等于放弃维权,打击盗版的决心不会变。而版权专家认为,此举显示出动漫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面临的无奈和艰辛。但是如果纵容侵权行为恣意发生,长远来看不利于动漫产业的健康发展。

滥用专利权、钓鱼维权……顶顶帽子扣在头上,被称为“中国动漫第一股”的广东奥飞动漫,在深圳维权惨遭“滑铁卢”。多家被其起诉的涉嫌售卖盗版产品的零售商,抱团激烈反抗,并成功使得数件起诉被撤消。


“撤诉不等于我们放弃维权,坚决打击盗版的决心是不会变的。”12月17日,奥飞动漫方面表示,其维权行为不存在滥用专利权和“钓鱼维权”的现象,撤消部分诉讼并不意味着零售商未侵犯其版权,只是为了保护代理律师免受其扰,并保留再次起诉的权利。


零售商的反抗


“反奥飞钓鱼维权联盟”的QQ群里,这些天不时传来“好消息”:“今天开了5个庭,(原告)都撤诉了”;“法官建议和原告和解,两千一个共一万六千(元)”,而之前的索赔额基本是每件3万元……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第一家动漫类上市公司,成功地打造了铠甲勇士、巴拉拉小魔仙、火力少年王等卡通形象。2010年收购嘉佳卡通频道后,成为国内唯一拥有动漫卡通专业频道资源的民营动漫企业。奥飞重视玩具市场等后续产业链,最为人熟知的《火力少年王》,更是引发了片中道具悠悠球的热卖。


QQ群内大多为玩具、文具等零售商,因擅自销售的文具或卡通玩具印有奥飞动漫享有著作权的卡通形象,且未获得授权而被后者起诉。在哀叹难以承受高额赔偿金的同时,零售商们也对奥飞动漫的维权行为提出了质疑。


零售商认为奥飞动漫的取证方式为“钓鱼维权”,“律师带公证人员,化装成顾客到个体户小店里买玩具,再送到公证处公证,即所谓的取证环节”。只打击零售商,上游的制假源头却毫发无伤,“工商不纠,厂家不查,却让势单力薄的小个体们为‘侵权’买单”。涉及的商品金额小但索赔额高,“卖了几百块的商品,要我们赔3万”。


至于为何会难以避免侵权,零售商们认为,以从业人员的文化程度来说,鉴别侵权产品有难度;因为单价少、利润低,上游供货商只给清单,不会每项货品都打印发票,零售商难以证明进货商品来源的合法性;零售商势单力薄,无法和专业的维权机构相抗衡。


那么在深圳,奥飞动漫为何选择部分撤诉或者降低索赔额?QQ群里面有深圳零售商介绍“经验”称:“人多力量大”。案件集体开庭,零售商集体去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检察院,并向律师协会投诉。


“我们在深圳的代理律师不堪其扰,正常工作受到了影响。”奥飞动漫法务部主管王龙丰表示只是暂避锋芒,“撤诉不等于我们放弃维权,公司保留再次起诉的权利。”


维权方式之争


“公司对于版权保护一直非常重视,尤其是近3年以来。我们会先对某地市场进行调查,如果认为当地侵权情况过于严重,就会按照正常程序维权。”王龙丰表示。记者查询发现,2010年奥飞动漫的维权行动开始出现在报道中,当年9月奥飞起诉河南17家零售商侵犯其玩具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2011年在浙江绍兴中院将当地18家零售商告上法庭。


而持续的批量诉讼也将奥飞动漫送上了风口浪尖。被起诉的零售商称其为“钓鱼维权”。还有舆论据此分析称,类似的集中维权源于“零成本零风险”的知识产权维权代理模式风行,知识产权诉讼呈产业化趋势,诉讼目的由单纯维权向获取盈利转变,不诉生厂商、仅诉零售商和使用者。


对于这些质疑,王龙丰并不认同。他表示,零售商的说法有些“捕风捉影”。“近日我们对所有的案件都进行了清查,并没有违法操作。奥飞维权或由自己的法务部进行,或由各地的合作律师事务所代理,但所有案子都需要到我们总部审核,通过后再提起诉讼,案件结果也基本上都是胜诉。”他还表示,所谓“钓鱼”应该是指在零售商没有侵权产品售卖的情况下,维权人故意向零售商要求购买侵权产品,“我们没有这么做,都是在零售商店里面本就有侵权商品的情况下购买的。”


“零售商觉得索赔金额多,但索赔金额的多少是有具体法律规定的。实际上我们的维权成本跟所得到的赔偿金是不对等的。”王龙丰称。


奥飞动漫董秘郑克东也坚持认为公司打击盗版的方式并无不妥,“公司所有的核心价值都来自于商标和形象,每年的维权成本都上百万元。也不存在只针对零售商,而制假源头毫发无伤的情况。”他列举了一串数据:2011年,奥飞动漫针对版权侵权的行政案件近100件,刑事案件30件,打击生产侵权复制品工厂的案件47宗;今年11月为止打击生产侵权复制品工厂的案件有27宗。同时他也表示,经过此次风波之后,将会加大力度对制假源头进行打击,而对终端的零售商更多的会以协商和教育为主。


记者 手记

维权的“平衡”


霍金斯说:版权是创意经济的货币。对于以“创意”为生的动漫公司,这句话更是真理。在我国,每一个原创文化产业公司,都面临着前期大量投入与后期资金回笼难以平衡的矛盾。而盗版的猖獗让它们的生存环境更是雪上加霜。


版权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动漫公司打击盗版,从而维持市场秩序的平衡,这本无可厚非。但制假源头的隐蔽、销售终端的广布,让每一单打假都需要动漫公司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于是,专业的维权公司便应运而生,知识产权诉讼逐渐呈现出产业化的趋势。称之为“专业”,是这些公司往往精通法律,在知识产权维权上有着丰富的经验,下手快、准、狠,常常打得一批批弱小的零售商无力招架,不堪重罚。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就听到不少零售商的哭诉:罚得这么多,一年的活都白干了。但也发现,有不少零售商是屡罚屡犯,吃了好几单官司却还在卖盗版产品。


小商贩的生存权和动漫企业的版权本不应该是对立的关系,但在知识产权意识薄弱的当下,却形成了小商贩的反抗逼得动漫企业维权难甚至撤诉的状况。找回平衡需要双方的努力。对动漫企业来说,维权不应该放弃,但或许可以思考,是否有更温和又不失效果的维权方式。而对于零售商,应该在经营活动中保护自己,学会鉴别盗版产品,更不能明知是盗版还在销售,导致得不偿失。


来源:深圳商报,2012年12月 作者:余璐

首页
关于协会
潮玩分会
协会动态
会员服务
产业服务
行业资讯
联系我们